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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文章
2020/12/25
理解事件真相
無意間打開電視,以為新聞又會播一些無關緊要的報導,沒想到看到群眾憤怒的集結起來,喊著「殺人償命」的口號,鼓吹政府判殺人犯死刑,但跟著群眾一味的叫喊時,我們有想想案件是怎麼發生的嗎?
當發生殺人案件時,群眾一看到罪犯的第一反應無非就是想衝上去暴打一頓,因為被害者的死狀那麼淒慘,為了不讓他再去危害社會,他要付出代價的最好方法就是死刑,殺掉他的同時,我們也給了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,一命換一命。如果我們看到重大案件都無法插手時,就交給司法吧,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」,司法一定是公正的,他判的死刑一定是正確的,當一個案件被判死刑,遺憾得到彌補,正義得到伸張,槍聲一響,一切就功德圓滿了。
事實真是如此?發生一個重大社會案件時,雖然我們很疑惑,憤怒為何會有如此痛心的事件,但事出必有因,罪犯犯罪固然有他個人的過錯,但整個社會的疏忽難道全然無關?比如一個人生病了,我們把他拒之門外,不找病因,這病就會蔓延、侵蝕他的身心,造成嚴重後果。死刑也許可以平息我們心中的憤怒,但歷史上絕對沒有殺了一個人之後就沒有殺人案件的例子,所以不能證明死刑有嚇阻力。我們是人,判案、辦案的法官、檢察官也是人,他雖比一般人公正,但他也會被群體激昂的情緒左右,如果他為了群體多數意見而判錯人或太快結案,造成如徐自強的冤獄,受害者家屬還能知道事情的緣由嗎?反而添了幾名無辜的人。對他們來說,正義就是清楚了解家人死因,而不是把罪犯判死刑就了事。
一個殺人案件的出現,往往牽連著社會,真的要完全避免慘案的發生,應該要查清楚罪犯到底是為什麼會變成現在的他,再去做改進,例如對清寒家庭的照顧等,而不是一死了事,這樣事發的根本無人去探討,政府也不會主動認錯,豈不是惡性循環?受害者家屬也需要有人幫助他們脫離深淵,而不是事發時媒體採訪一下,後續就沒消息。我們應該問他們需要什麼幫助,而不是把罪惡的生命毀掉,以為這樣就有所交代。司法辦案需要時間,每個罪行也各有輕重,自然需更嚴謹,才能有一個明確的真相交代及減少冤獄的發生。
希望下一次社會重大案件發生時,能有更多重視案件真相、真心幫助受害者度過難關的人,死刑存廢還有待商榷,但在迎接全面廢除死刑或更好的方案之前,理性思考,不被憤怒控制是我們現在能做的,才不會讓理應嚴肅看待的死刑,變成一種荒謬的集體狂歡。
老師的話
以先提出支持死刑者的理由加以說明,再以「犯罪是社會責任」、「案件可能錯判」、「死刑未必是對受害者家屬最好的補償」等論點提出反證並加以立論,見解細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