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品文章

2025/01/08
新聞評論
作者:劉晉綸
新興國際中小學 六年級
  十一月七日晚上六點四十分,有家電子報發布:桃園平鎮區有一個女學生的家長只因她不服管教,便前往戶政事務所將女兒的名字改為「〇〇壞」。
  這名國中女生的家長把她名字第三個字改成「壞」的行為,已觸犯了兒童及少年權益法,他們還上網張貼她的姓名,語帶嘲諷,並說「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長大成年」,他們的不當行為應該被逮捕,或是受到輿論的撻伐。
  身為子女的國中女生不應該跟家長約定可把自己的姓名改為「〇〇壞」,實在是太輕忽後果了!如果家長強迫她同意改名,她可以向有力人士求助;若是家長未經她同意便將其姓名改為如此不雅的名字,她也可以尋求警察、師長或相關單位的幫忙。
  所有的家長都應該重視子女的權益,不該如新聞事件中的父母,竟想讓孩子在成長歷程中帶著「壞」的姓名,殊不知他們可能會被欺負、嘲笑甚至霸凌,唯有在溫暖、關愛及友善的對待下,孩子才會願意學習、安心成長和懂得什麼是尊重,進而成為身心皆健全的大人。
 
 
老師的話
此篇評論具有一己獨特觀點,包括第二段提到家長觸法的部分,而第三段則站在子女立場提出建言,結尾更是全面性的匯整內容,更值得嘉許的是文末強調唯有友善對待子女,孩子才願意學習、成長,此點相當正面而適切,表現優異!